机房环境监控系统的要求有哪些?

发布时间 : 2019-10-09

1、封闭性:机房所有管线穿墙处的缝隙必须用密封材料封堵;门窗、墙壁、顶棚、地(楼)面的构造和施工缝隙,均应采取密闭措施。


2、洁净度:活动地板处理应在地面清洁处理后进行,地板下或者吊顶上所为静压箱时,吊顶内表面及地板四壁和地面应做防尘处理。


3、机柜布置:当机柜或机架上的设备为前进风/后出风方式冷却时,机柜和机架的布置宜采用面对面和背靠背的方式。面对面布置的机柜或机架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:需要在机柜侧面维修测试时,机柜与机柜,机柜与墙之间间距不应小于1.2m;成行排列的机柜,其长度超过6m时,两端应设有出口通道,当两个出口通道之间的距离超过15m,在两个出口通道之间还应增加出口通道,出口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m,局部可为0.8m。


4、机房高度:主机房净高应根据机柜高度及通风要求确定,且不小于2.6m。


5、地面及吊顶保温:楼板或地面应采取保温防潮措施,维护结构宜采取结露措施。对于相邻房间或者楼层未采用空调的情况下需做防结露保温处理。


6、地板高度:活动地板下空间只作为电缆线布线使用是,地板高度不宜小于250mm;如果既作为电缆布线又作为空调静压箱时,地板高度不宜小于400mm。高密度机房根据分级地板高度可采用600~900m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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